2020年,广东省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办案力度,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社会关切、群众关心的防疫物资、网络平台、医疗购销和医疗服务、房地产等领域,主动作为,深入核查,认真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重点行动,建立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监测机制,及时发现并依法处置涉及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努力营造公平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2020年,全省系统共立案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351宗,其中查处仿冒混淆案件142宗、虚假宣传案件141宗、不正当有奖销售案件19宗、商业贿赂案件9宗、侵犯商业秘密案件4宗、商业诋毁案件3宗、互联网新型不正当竞争案件3宗。其中,查处防疫物资领域不正当竞争案件14宗,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领域不正当竞争案件10宗。广东省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成效得到全国人大执法检查组的充分肯定。
针对近年来网络平台竞争加剧,线上不正当竞争和网络传销现象凸显,同时监管部门面临调查难、取证难的问题,省市场监管局建立不正当竞争监测机制,推行“全网智能监测、重点线索分析、线上证据固化、在线数据提取、司法鉴定固证、线下核查处置”六步工作法,线上线下同步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2020年6月以来,组织监测分析涉平台、涉电子商务领域不正当竞争线索76宗,组织核查涉平台企业241家,全系统查处互联网、电商领域不正当竞争案件40宗。
在严格执法的同时,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大力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普法工作。省市场监管局举办“以案普法、以案释法”为主题的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大讲堂,面向系统内部,线上线下同步宣传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和法律规定。发布《商业秘密保护行政指引》和保密协议参考文本,引导经营者提高商业秘密保护意识和保护能力,指导建立商业秘密保护基地、工作站(示范园区)、联系点(示范企业)等,强化协调联动、社会共治。全系统开展反不正当竞争宣讲、培训和合规指导755次。
现公布全省市场监管部门2020年查处的反不正当竞争案例,以案为鉴,提醒广大经营者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维护市场秩序。
一、广东德高巴斯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擅自使用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混淆案
根据巴斯夫(中国)有限公司的投诉,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调查,佛山市市场监管局查处了广东德高巴斯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涉嫌利用企业名称进行攀附、混淆不正当竞争行为一案。经查,当事人未经许可,在企业名称使用“德高巴斯夫”作为字号,擅自在生产、销售的瓷砖胶、瓷砖填缝料、防水浆料等产品上标注“”、“德高巴斯夫”等字样,容易导致消费者误认为当事人是“德高”和“巴斯夫”共同投资和创立的品牌,具有攀附他人知名度的故意。虽然当事人已注册有“”、“DEGOBASF”等商标,但与“德高巴斯夫”的文字混合进行使用,目的是为了增加混淆效果。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二)项的规定,构成了实施混淆行为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执法机关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没收违法商品、处以罚款9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与案件相关的三家被投诉主体主动办理名称变更登记,将原名称中含有的“德高”、“巴斯夫”字样去除。
二、广州欧博化妆品有限公司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装潢相似的商业标识混淆案
经查,当事人生产销售的“韩婵奢美菁纯口红”和“倾肤”系列口红,其形状、图案、色彩及其排列组合,与国内知名大型的化妆品生产销售企业广州某化妆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某小红唇”口红的装潢相类似,足以引起消费者误认与广州某化妆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某小红唇”口红存在特定联系,构成市场混淆行为。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一)的有关规定,构成了实施混淆行为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执法机关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处以罚款23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三、深圳乐百龙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混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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