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高票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典的颁布实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达到新高度的重要标志,具有重大的里程碑意义。2020年5月29日,在民法典通过的第二天,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央政治局就“切实实施民法典”举行第二十次集体学习,并就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推动民法典实施发表了重要讲话。作为民法典编纂具体工作的参与者、亲历者,我们倍受鼓舞和激励,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崇高。民法典颁布两年来,我们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和常委会机关党组的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常委会法工委领导的直接带领下,认真总结民法典编纂工作经验,积极推动民法典的贯彻实施。以下介绍一下我们的相关工作情况,并谈两点体会。

制图/陈玉叶
一、民法典颁布后的有关工作情况
第一,认真总结民法典编纂工作经验。2020年11月,党中央召开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要总结编纂民法典的经验,适时推动条件成熟的立法领域法典编纂工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一重要讲话精神,我们全面总结了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民法典编纂工作所取得的十三个方面的重要经验,为其他立法领域的法典编纂工作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一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是民法典编纂成功的根本保障;二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的高度重视,为民法典编纂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三是扎实丰富的民事立法、司法、理论研究实践,为民法典编纂奠定了坚实的实践基础;四是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立法理念,体现民法典的人民属性;五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立足中国国情,体现民法典的中国特色;六是坚持科学立法,把握好法典编纂的规律和特点,做好编纂工作的顶层设计;七是树立创新思维,适应法典编纂的新立法形式;八是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回应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新课题;九是注重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尊重代表的主体地位;十是坚持开门立法,将问法于民贯穿于编纂工作全过程;十一是强化理论研究,为编纂工作筑牢理论根基;十二是加强宣传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十三是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立法工作队伍,为民法典编纂工作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此外,我们还对成立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以下简称“法工委”)牵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法学会等5家单位共同参加的民法典编纂工作协调机制和工作专班的情况作了全面总结,深化对重大立法工作建立多方面参加的工作机制的认识与探索。

图片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民法典之后,黄薇主任率民法典编纂工作专班部分同志合影留念。(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供图)
第二,积极推动有关方面开展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发表的重要讲话中明确指出,有关国家机关要加强同民法典相关联、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制度建设,不断总结实践经验,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对同民法典规定和原则不一致的国家有关规定,要抓紧清理,该修改的修改,该废止的废止。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2020年6月,法工委积极协助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向国务院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等发函,请他们自行或组织、督促有关方面抓紧对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司法解释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对其中与民法典不一致的规定制定明确的废止或者修改的工作计划,并反馈清理情况。截至2020年底,各有关方面的清理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清理中发现需要修改或者废止的规范性文件共2850件,其中行政法规31件,国务院规范性文件5件,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164件,地方性法规543件,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1874件,司法解释233件。有关方面已经修改257件、废止449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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