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有哲,大学本科文化,现执业于河南箕城律师事务所。
从事律师职业十年来,其本着“追求社会公平与正义,当事人利益至上”的原则,忠于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遵守律师执业纪律。在执业过程中,如实向当事人依据法律与事实分析案情,说明利害,从不为一己私利哄骗、欺蒙当事人。同时,对那些欺骗当事人的害群之马深恶痛绝,嗤之以鼻!对那些在审理案件过程
王洪武,河南中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以来,曾为省内数十家知名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总结提出了“事前参与、事中协助、事后补救”的法律顾问原则,并以其优质的法律服务赢得了顾问单位的信任。
其所代理的刘兰春诉沈阳居易置业有限公司等著作权侵权案件在北京海淀法院开庭,由全国十佳法官宋鱼水主审,本案庭审的过程和结果被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栏目等国
王树俊,河南恪信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1986年取得律师资格,从业20多年来,他以共产党员对党的忠诚,曾荣获河南省“百优律师”称号,连年获得市县两级政法系统“先进个人”、“优秀党员”等荣誉称号。
他担任沈丘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组长10年来,积极带领全所律师,努力做好初信和初访的引导、疏导工作,真正从源头上预防或减少信访案件。他参与接访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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