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汤海庆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全市法院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法院监督指导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全市法院新收各类案件181557件,审执结187474件,同比分别下降11.29%、11.76%,员额法官人均结案数351.77件,居全省第二位,“八升五降”核心质效指标实现“七升五降”,优化完成度列全省第二。其中,中院受理案件15628件,审执结15717件。
一、坚持发展与安全并重,始终贯穿法治思维提高服务大局实效性
统筹推进“两战两赢”。出台实施意见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涉疫情案件审判指导意见,为疫情防控提供切实有效的司法保障。以“联百企走千村解万纷”活动为载体,精准服务“六稳”“六保”,全市派出316名法官担任驻企服务员,帮助企业解决复工人员隔离用房、减免租金等实际困难1000余个。义乌法院在全国率先运用信用修复方式保障百灵医疗器械公司正常生产防疫物资,入选全国法院十大典型案例。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全市法院新收一审刑事案件6453件,审结6609件,判处罪犯10951人。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295件;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守护“舌尖上的安全”。全力维护经济安全和金融秩序,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123件。坚定不移惩治贪腐,审结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40件。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符合条件的3682名被告人宣告缓刑,健全未成年罪犯犯罪记录封存、回访帮教等机制,持续强化人权司法保障。
创新优化营商环境。注重高效解决涉企纠纷,深化破产审判工作,促进市场主体优胜劣汰。审结破产案件299件,清理债权236.9亿元,盘活土地资源1765亩、安置职工2407人,有序推进世贸中心、众泰汽车等破产案件处置,兰溪法院通过破产重整促成凤凰化工有限公司“涅槃重生”。严厉打击虚假诉讼等违背诉讼诚信行为,深化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依托“一法一条例”活动为台商讲解涉台纠纷处理相关政策法律,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权益。
二、坚持理念与机制并重,统筹运用系统方法助力社会治理现代化
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以“六清”行动为牵引,坚决打赢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三年来,全市法院一审判决黑恶案件215件1336人,审结涉“保护伞”案件53件53人,财产刑累计执行到位6.46亿元,追缴、没收违法财产累计执行到位2.24亿元,提前实现“案件清结”“黑财清底”目标。完善长效常治机制,针对社会治理薄弱环节发送司法建议47份,推动堵漏建制。
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强化府院良性互动,深化行政争议化解“晒拼创”机制,探索实行示范性诉讼,助推行政执法等部门出台执法指引,大力推进行政争议源头防范、实质化解。全市新收一审行政案件1484件,同比下降44.75%,降幅居全省第一,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97.37%。
司法引领社会风尚。深化环资审判“三合一”工作,构建生态环境协同治理机制,强化环境公益诉讼审判,司法保障浙中大花园建设。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融入司法审判,对社会高度关注、公众存在模糊认识的案件,加强裁判说理,以公正裁判树立行为规则、维护公序良俗。
三、坚持效率与效果并重,深入践行为民宗旨增强群众司法获得感
妥善化解民事纠纷。全市法院新收一审民商事案件90734件,审结93521件,诉前化解和民事可调撤率81.79%。深化家事审判改革,选聘心理咨询师及法律从业者参与调解,以柔性司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妥善审理劳动报酬、教育医疗、房屋买卖租赁等涉民生案件12914件,为群众安居乐业提供司法保障。稳妥审理涉军案件,依法维护国家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联动攻坚执行难题。全市法院新收执行案件67625件,执结69976件,执行到位金额149.63亿元。将执行工作融入综治大格局,注重立审执破兼顾,坚持善意文明执行,审慎运用执行强制措施,建立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承诺和信用修复机制,正向激励自动履行。保持打击拒执高压态势,对52344人限制高消费,作出罚款18554人次,拘留467人次,追究刑事责任9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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