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告知书来得真是太及时了,我自从知道自己涉嫌犯罪后,就一直抱着侥幸心理,到处想着找关系,差点又犯法了。”近日,涉嫌犯罪的王某在接到市检察院送达的一份不捕不诉变更强制措施案件告知书时,懊悔地说道。
今年3月以来,市检察院认真落实最高检提出的“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出台《不捕不诉变更强制措施案件告知工作办法》,在依法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决定、变更强制措施决定后,根据决定情况,及时制发《告知书》送达案件当事人。《告知书》载明涉嫌罪名、作出决定的时间、理由及法律依据、办案人员承诺、办案中常见的违法违纪行为、举报控告的途径和方式等内容,主动接受当事人监督,从源头上防范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当事人被骗等风险,提升司法公信力。
“告知书的内容很接地气,即使不太了解法律专业术语,也能看得懂。”“我在外地没法当面签收,检察官在电话里对我详细讲解告知书的内容,还把文书寄到我家里,真的太贴心了。”无论是嫌疑人还是被害人,收到告知书后,都非常认可检察机关的做法。
记者了解到,该院还形成了“发放告知、受理反馈、移送回访”的闭环式监督机制。由承办检察官发放相关告知、反馈文书;针对被告知对象认为检察人员存在违法违纪办案情况的,检务督察部门统一受理并移送相关职能部门;业务部门定期回访,强化全方位监督,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此外,为了把好不捕不诉案件“入口关”,市检察院还出台了《常见罪名不捕不诉参考标准》,统一不捕不诉案件适用标准,防止选择性适用,同案不同处理的现象。同时,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高效运行,健全完善定点值班、提前介入、类案指引等机制,明确报捕起诉标准,定期通报不捕不诉案件情况,提高捕诉案件质量。上半年,该院不批准逮捕213人,不起诉430人,不捕不诉复议复核改变率均为零,案件质量进一步提升。
全媒体记者 杨昀 通讯员 马璐琪 眭逸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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