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时期是推进我市律师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为加快提升我市律师业发展规模和核心竞争力,形成与我市城市地位和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律师业发展格局,根据《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法治宁波建设规划(2021-2025年)》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精神及省委、市委有关会议精神,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绝对领导,以推动律师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壮大律师人才队伍、拓展新兴法律服务市场、提升业务规模及层次为着力点,进一步打造“宁波律师”品牌,全面提高律师专业服务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为我市锻造硬核力量、唱好“双城记”、建好示范区、当好模范生,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滨海大都市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保障。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市律师业整体发展水平迈上新台阶,行业规模和律师人才队伍明显壮大,年业务创收达到40亿元,律师万人比(常住人口每万人拥有律师数)超过5.5、力争达到6。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所)规范化、规模化、专业化和品牌化建设成效明显,梯队结构合理,建成一批在省内乃至长三角地区具有相当影响力和知名度的优秀律所。市场主体法律顾问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服务企业首发上市(IPO)、并购重组等高端非诉业务取得重大突破,涉外法律服务业快速发展,非诉业务(含常年法律顾问等)数量占比达50%,业务结构更加优化,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明显增强。
(三)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律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本质属性,为律师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组织和思想保证。坚持服务中心大局,聚焦我市建设高水平创新型城市、市域治理现代化示范城市、法治中国先行市等中心任务,充分发挥律师队伍职能作用。坚持“人才第一”理念,把优秀律师人才的引进、培养作为律师业发展的核心要务。坚持把握行业特性,遵循法律服务业的市场规律,坚持走规范化、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道路,推进我市律师业高质量发展。
二、全面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
工作目标:立足打造宁波“两新”党建“模范生”,深入推进律师行业党建引领发展“强基工程”“领航工程”“聚力工程”和“先锋工程”四大工程,高水平实现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全覆盖全规范全统领。党员律师队伍进一步扩大,到2025年党员律师占全市执业律师的比例达到47%,涌现一批具有宁波特色和行业影响力的党建品牌,党组织政治引领作用更加突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更加彰显,党建工作持续走在全省律师行业前列。
(四)加强党建政治引领。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教育引导广大律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全市律师行业深入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活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律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确保党对律师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到实处。进一步落实《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中组发〔2019〕8号)、《关于律师行业党建设引领发展“四大工程”的实施意见》(司党通〔2020〕13号)和《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宁波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甬司党〔2020〕17号)等要求,统筹推进“四大工程”,进一步提升行业党建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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