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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侵权信息举报工作的指导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网信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网信办:

网络侵权信息举报工作是网信部门践行网上群众路线的重要举措,是保护网民网络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对促进形成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具有重要意义。为加强网络侵权信息举报工作,推动建立良好网络生态,切实维护好广大网民网络合法权益,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提升广大网民在网络空间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目标,以维护好广大网民网络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压紧压实网站平台主体责任为着力点,夯实工作基础、创新完善举措、健全制度规范、完善体制机制,突出做好涉公民个人、企业法人网络侵权信息举报工作,持续营造清朗网络空间,助力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

(二)主要原则

坚持系统观念。加强整体设计、注重统筹协调,推动线上线下受理处置全覆盖,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同步落实,横向协同和纵向联动一体构建,全方位、全链条推进工作。

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网民网络维权难点堵点问题,立足职能、靶向施策、精准发力,创新工作思路、改进方法手段,着力提升网民举报投诉的有效性和处置率。

坚持依法依规。科学设置受理处置标准,严格受理处置流程,加强内部管理,注重风险防范,确保举报受理处置法律适用准确、程序完备合规,不断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坚持注重实效。增强针对性、突出实效性,聚焦重点领域、紧盯关键环节,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做深做细各项工作,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落实。

二、夯实工作基础

(三)优化举报服务。建立多元化举报平台,实现线上线下全覆盖,满足广大网民多层次多样化举报需求。强化举报平台服务功能,提供集“举报投诉”“举报指南”“典型案例”“法律法规”等多功能于一体的举报服务产品。加强举报渠道建设,依法依规制定举报指引,明确举报要件,方便网民有效准确举报。建立投诉维权矩阵,为网民引入法律咨询、司法救济、公益诉讼、网络调解等渠道,拓展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网民权益维护保障工作。

(四)健全处置机制。建立全链条闭环举报处置机制,积极受理处理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举报,视情会商研判、移送转交职责范围外的举报;加强跟踪督办,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丰富举报处置手段,建立分级分类处置措施。加大惩戒力度,严惩恶意侵权、重复侵权、群体侵权。强化震慑遏制效果,严厉处置并及时公布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度高的典型案件。

(五)完善制度规范。健全受理处置规范,明确受理对象、受理范围、受理方式、处置举措。完善流程规范,细化集体研议、层级把关、审处分离等工作程序。建立举报人信息保护制度,严禁泄露、篡改、毁损、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举报人个人信息及举报材料。完善信息登记、工作台账、档案管理等制度,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质量。

(六)统一研判标准。充分发挥标准化建设在网络侵权信息举报工作中的基础性和引领性作用,研究制定依法有据、科学适用的网络侵权信息举报受理审核、研判处置标准。鼓励行业组织、网站平台积极参与标准制定。推动标准化实施应用,突出网站平台主体应用地位,努力实现从“有好标准”到“用好标准”的实践转化,逐步实现同一举报事项、同一受理条件、同一举证要求、同一办理结果。

(七)强化技术支撑。加强技术系统建设,提升举报受理处置便捷化、智能化水平;拓展动态监测、统计分析、趋势研判、效果评估等功能,充分发挥数据基础资源作用,提高预测预防预警能力。加快推进网信部门网络举报技术管理系统有效衔接、互联互通,统筹推进技术融合、数据融合、业务融合,提升跨层级、跨地区网络侵权信息举报协同处置能力,为建立“一体受理、一体处置”的全国“一盘棋”工作格局提供支撑。

三、切实保护公民个人网络合法权益

(八)明确涉个人举报处置重点。重点受理处置未取得个人同意或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泄露公民家庭住址、身份证件、联系方式、医疗健康、行踪轨迹、金融账户等个人信息的举报线索。重点处置窃取、兜售个人信息的违法网站、账号。重点处置利用他人姓名、肖像、职务等显著标识特征,假冒仿冒他人发布信息、表达立场观点以及开展其他网络活动的违法账号。重点处置丑化污损他人肖像、错误关联或不当使用他人肖像,侮辱谩骂、诋毁诽谤、造谣抹黑侵犯他人名誉的违法和不良信息及相关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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