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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向吉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项目投标书

        
 
        (正本)
大同市城区房屋征收与补偿总指挥部法律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SXWC-2017-7028
 
 
 
 
 
 
 
 

  投标人名称: 山西向吉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张纲举

     二〇一七     


     商务部分
一、投标函……………………………………………………3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6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8
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税务登记证副本…………………………………………10
五、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纳税凭证……………14
六、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缴纳社保金凭证…………………16
七、提供《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18
八、2015年度或2016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审
     计报告……………………………………………………19
九、同类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20
十、投标人企业简况…………………………………………29
十一、项目负责人简历表……………………………………30
十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32
技术部分
一、开标一览表………………………………………………33              
二、服务方案…………………………………………………34
三、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38
 
 
 
商务部分
一、投标函
大同市城区房屋征收与补偿总指挥部: 
    山西向吉律师事务所(投标人全称)授权 张纲举(投标人代表姓名)副主任(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大同市城区房屋征收与补偿总指挥部法律服务项目、项目编号SXWC-2017-7028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
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的有效期内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招标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
3、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
4、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投标报价超过开标时公布的预算金额时,投标将被拒绝。
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投标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8、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规定。
9、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3、我方承诺:招标人若需追加招标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
14、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15、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招标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招标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与招标人、其它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未经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人进行协商招标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所有有关本投标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
地址:大同市城区魏都大道78号富临宝城A座十一层1103室  邮编:037000
电话:0352-5108037      传真:5108073
投标人代表姓名:张纲举
投标人代表联系电话:0352-5108037(办公)、18803523159(移动)
E-mail:dtlss038@163.com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 期:2017年3月6日
 
    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投标人名称:山西向吉律师事务所
单位性质: 普通合伙 
    成立时间: 2014 年 7月28日
    经营期限:                           
姓名: 蘧焕政 性别: 男 年龄: 73 职务: 主任 
系:山西向吉律师事务所(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山西向吉律师事务所(盖单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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