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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检察院

为“普及安全知识,确保生命安全”的法制宣传教育,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庭向社会公开发布中学生高危犯罪七大典型案例并进行总结分析,同时提出有效的预防对策及相关建议,提示中学学校、中学学生及家长树立良好的安全防范意识,有效预防违法犯罪案件发生。 

1、公共场所肆意挑衅、争强斗狠案件多发,应强化逆反心理疏导。 

案例一:小孔、小建与小鲁、小刘等人在北京某中学上学期间,因琐事发生纠纷。小孔向大东和小张提议购买刀具报复小鲁等人,三人购买刀具六把。买完刀后小孔分别给小鲁和小刘打电话约架。后小孔和大东伙同小张和小孙持刀与小建纠集的三十余人持棍、棒等共同来到某立交桥下,在桥两侧分头等待小鲁等人前来殴斗。当小鲁、小刘纠集多人持棍、棒等物到达时,双方互相持械殴斗。其间多人受伤,轻重程度不等。 

法官说法:本案中的参与斗殴者大都已经成年,小孔和大东是未成年人。小孔、大东在公共场所纠集多人持械斗殴,二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聚众斗殴罪,且小孔系首要分子,大东系积极参加者,依法均应予惩处。小孔与大东最终以聚众斗殴罪被分别判处刑事处罚。 

普法提示:目前中学生犯罪大多为“激情犯罪”,以聚众类犯罪居多,他们模仿“黑社会”、“古惑仔”等非法形式,往往不考虑后果,三五成群、拉帮结伙,对于正常的交往矛盾习惯采用成人化的暴力手段解决。这些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是逆反心理所致。这些学生大多家庭并不富裕,而且学习成绩较差,在之前的学习经历中可能长期受到学校、家长的批评与指责,使他们养成蛮横任性、逞强显能、遇事冲动等不良性格;加之这些学生对自己也往往持否定态度,意志消沉,容易受到不良文化的影响,具有违法犯罪的易感性。 

建议学校重视和加强对学生逆反心理的疏导,增设相关课程,定期分析研究学生的思想动态,发现苗头及时采取措施。 


 

2、个别案件恶性较大,犯罪手段成人化,应增强法制教育和学生管理。 

案例二:小毛和小夏两人均为北京某职业高中学生,一天,两人在小毛家喝了酒后在离小毛家不远的荒僻处遇到了大明。小毛说大明跟他一直以来都有矛盾,提议一起打大明一顿。小毛和小夏二人持铁管殴打大明的头部等部位,持续追打致使大明死亡。当天晚上,小毛返回事发地点,确认大明死亡后,将大明掩埋。 

法官说法:小毛和小夏两人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犯罪性质恶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依法均应予惩处。小毛和小夏分别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刑罚。 

普法提示:两个刚满16周岁还稚气未脱的少年为什么会触犯如此严重的罪名?为了解小毛和小夏的犯罪原因,在法庭审理中,法官邀请社会调查员对小毛和小夏的家庭、学校情况进行了社会调查。调查员认为小毛和小夏除了性格偏内向以外,并没有明显的对社会不满情绪或自卑自负倾向,犯罪的主要原因还是法制观念淡薄,对生命和他人没有正确的思想态度。 

职业学校的学生毕业后将直接进入社会,这就对职业学校的德育教育和法制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职业学校应当设立专门的法制教育课程,在讲授法律知识和内容的同时,注重对学生法律意识和人本关爱的培养,特别是教授学生正确处理人际矛盾的方式方法。 


 

3、传媒影响特别是网络影响造成性犯罪频发,应当加强网络管理,开展健康向上的性教育。 

案例三:16岁的小钟是北京某中学学生,他以虚假身份信息在社交网站上注册,与未成年女性交往,多次以言语威胁的方式强行与多名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并拍摄裸照,还以将裸照发至互联网上为要挟多次侵害被害人。 

法官说法:小钟无视国法,以胁迫手段,强行与多名未成年女性多次发生性行为,侵犯了妇女的人身权利,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应予惩处。小钟被以强奸罪追究刑事责任。 

普法提示:互联网的迅速发展对青少年的道德观念带来了巨大的影响,青少年网络道德缺失问题日益凸显。在学校课时管理不严格的时候,许多学生都耽迷于网络。网上色情的魔爪不仅让小钟这样的少年走进犯罪的泥淖,更让那些被侵害的少女背上了不该有的桎梏。小钟由于其法制观念不强,家庭管理教育缺失,加之受社会不良因素影响,从而走上犯罪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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