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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结果公示(第四

根据《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司法部令第121号)、《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的实施细则(2019年修订)》(粤司规〔2019〕3号)、全国律协《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规则》《广东省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粤律协﹝2020﹞41号)的要求,现将我市2022年度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结果(第四批)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7天(2023年5月17日-2023年5月23日),公示通过(2023年5月23日后,遇节假日顺延)律所人员持副本(总所还需持分所考核结果复印件)、介绍信至罗湖区南洋大厦C座4楼盖章,已申请章满换证的律所会另行发文通知取证。如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实名向我局反映。

联 系 人:闵之伟

联系电话:0755-82019617

地    址:罗湖区南洋大厦C座4楼

邮    编:51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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