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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司法局 督查整改 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

一、加强领导、组建考核领导小组

为确保年度考核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了以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吕传庆同志为组长的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全市2020年度律师事务所考核工作。按照市局的部署,县市区司法局也成立了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县域律所考核工作。

市局考核小组以抽卷回访当事人的形式,对全市35家市直律师事务所进行了抽卷考核。借助裁判文书网,每家律师事务所随机抽2-5本已下达判决书的律师业务档案,将抽到的案卷报送市局考核小组,考核组成员逐一回访案卷当事人,通过回访,监督检查律所是否按照规定统一收案,统一收费,统一接受委托、当事人对律师案件代理服务是否满意等情况进行了解。同时,各县(市、区)司法局考核小组对辖区律所进行了检查考核,共计52家律师事务所,全部考核合格。考核小组以大数据随机抽卷查看律师业务档案为抓手,采取听、看、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内部管理、党建情况、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考核。

二、严格程序,创新考核方法,规范各项考核工作

一是印发《通知》,明确考核标准。为了规范律所考核工作,市局于3月4日下发了《泰安市关于开展2020年度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的通知》,对2020年度检查考核工作作出部署,明确考核内容,统一考核标准。二是创新考核方法。各级考核领导小组自4月初对律师事务所进行抽卷考核或者现场考核,考核小组以大数据随机抽卷查看律师业务档案为抓手,采取听、看、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内部管理、党建情况、队伍建设、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了考核。

三、考核总体情况

一是我市重点检查考核律所情况。

近三年来,我市无行政处罚、行业处分的所,有投诉的市直律所12家,县市区律所9家,这21家所均根据投诉处理程序对投诉问题进行了受理,积极主动查找问题出现的原因,并及时进行处理。

我市设立不满3年的律师事务所6家普通合伙所,通过考核这6家新设所,这些律所在规范化建设、内部管理制度、业务开展、律师执业表现等方面都能够遵守规章制度,健康发展。在不满三年的时间内,有的所发展较快,有的所发展缓慢,每个所都有自己的发展规划和目标。

全市共有28家个人所,占全市87家律所的32.1%,其中市直个人所2家,县域个人所26家。近三年设立的个人所数量为零。全市有省内设立的分所6家,这6家分所均能保持法定的设立条件。大部分个人所及分所能够健康有序的发展,少数个人所及分所由于人员少、业务单一等原因还存在一定的管理问题。

二是内部管理日益规范。绝大多数律师所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着重在落实上下功夫,在组织机构管理、财务管理、律师的权利和义务等方面细化了要求,形成了科学、规范、有效的运行机制。(1)财务管理制度方面,多数律师所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依法开具正式收费票据,照章纳税,财务管理制度较完善。(2)民主管理制度方面,绝大部分普通合伙律师所都建立了合伙人会议制度,合伙人之间团结协作,对律师所的发展规划、分配方案、人员的进出等重大事项进行民主协商,合伙所呈健康稳定发展趋势。(3)政治业务学习制度方面,各律师所普遍抓得较紧,严格按照市局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各项记录齐全,效果良好。(4)收案审批制度方面,大部分律所做到了统一收案、统一收费,落实了主任指派审批,利益冲突审查制度。(5)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方面,各律师所普遍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坚持对重大疑难、改变定性、无罪辩护的案件进行集体讨论,并做好讨论记录。(6)能够对各项资质管理工作及时变更备案。经审查核实,绝大部分律所对各项资质管理工作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了变更备案。(7)党建工作比较规范。律所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有进步,能够做到三同步,只有极个别的律所,学习内容单一,以学习文件为主,其他活动开展较少,活动不丰富。  

三是律所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全市共有中共党员266名,其中党员律师241名,占全市律师总数的28%。全市有独立律师事务所党支部33个,联合党支部5个,其中市直律所独立党支部18个,联合党支部3个;县域律所独立党支部 15个,联合党支部2个。今年以来,律所党建工作有了明显的进步,各律所支部对党建工作整体上统一了思想认识,提高了政治站位,党支部书记和党务负责人工作态度和责任心明显好转;按时开展组织生活,灯塔在线上传资料相对及时,各类备查资料整理较往年规范,党员管理有所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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