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司法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旗帜
司法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社会公平正义保障更为坚实,法治中国建设开创新局面。
——习近平
回眸
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全面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
司法责任制、法官员额制、专门法院建设等重大制度改革写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民事诉讼繁简分流、刑事认罪认罚从宽、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等重大试点成果纳入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2018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
中国特色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全面建成。
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亮相国家“十三五”科技创新成就展。
互联网司法从技术领先迈向规则引领,在疫情期间大显身手,推动我国成为全球高水平数字正义的“领跑者”。
经过十年不懈努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判权力运行体系基本建成,公正高效权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开创“中国之治”新境界提供了强大动力。
党的二十大报告充分肯定改革成效,指出“司法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社会公平正义保障更为坚实,法治中国建设开创新局面”。
司法公正的制度基础更加牢固
人民法院将实现公正司法作为司法体制改革的首要目标,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紧盯选人、用权、监督等权力运行中的重点问题和核心环节,健全完善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监督有序、制约有效的审判权力运行体系。
完善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制度,积极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法官员额制等改革。坚持优中选优,遴选产生12.8万余名员额法官,对法官实行单独职务序列管理,完善职业保障政策,并为其配备充足的高素质审判辅助人员,实现了85%以上的法院人员向办案一线集中。
按照“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改革精神,取消案件审批制,充分尊重法定审判组织办案主体地位。
充分落实院庭长法定监督管理职责,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对各类履职行为可提示、可留痕、可倒查、可监督,健全对重大、疑难、新类型、涉群体等“四类案件”的全院全员全流程识别监管制度,确保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健全完善法律统一适用机制,建立案例指导制度,创设类案检索机制,有效防止不同审级、不同地域办案标准出现不合理差异,合理约束裁量权。
建立法官惩戒制度,依法依规追究法官违法审判责任。建立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报告制度,“逢问必录”的自觉正在形成。
人民群众获得感显著提升
人民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通过改革案件受理机制,创新开展一站式建设,加大立案、执行等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点环节改革力度,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切实贯彻到司法实践中。
面对社会矛盾纠纷的变化,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诉非衔接、线上线下联动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方式,建成联动资源最多、在线调解最全、服务对象最广的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目前,四级法院全面建成由“诉讼服务大厅、在线服务平台、12368诉讼服务热线、巡回审判”构成的立体化诉讼服务体系,邀请调解、仲裁、公证等职能部门进驻法院,提供菜单式、集约式、一站式服务。上线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会同相关部门推进“法院+”多元纠纷解决体系建设,形成联调共治纠纷解决新格局。
针对“立案难”现象,人民法院实行立案登记制,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长期困扰群众的“立案难”问题已经成为历史。推动在线跨域立案服务全国覆盖,立案服务实现异地受理、在线受理、无差别办理。
针对执行难问题,从2016年开始,最高人民法院用3年时间全力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推进网络查控系统建设,完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全面推行网络司法拍卖,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得到有效实现。
人民法院始终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作为深化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建成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开通中国司法案例网,将司法公开覆盖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各领域、各环节。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