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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新的广东律师管理系统的通知广东省司

各地级以上市司法局、顺德区司法局:

为落实中央及省政府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署,方便群众办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省厅组织开发了新的广东律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此惠州、东莞、江门市司法行政机关律师管理部门已对新系统进行试运行,现新系统已经具备在全省上线运行条件。省厅决定,4月3日开始在全省启用新系统。为保障新系统有序、规范、顺利运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旧系统的区别

(一)使用主体不同:旧系统用户包括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和律师事务所。新系统用户只限于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律师、律师事务所等行政相对人根据省政府推进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的工作要求,统一网上办事大厅申请办理有关事务。

(二)运行网络不同:旧系统在互联网上运行系统在政法网(与互联网物理隔离)运行,以确保信息安全。

(三)功能区别:新系统涵盖旧系统的所有功能,并增加全程电子化审批、投诉处罚管理、办事咨询回复、预约事项管理等新功能。

二、系统的访问方法

(一)系统部署政法网,请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工作人员使用连通政法网的电脑访问广东司法行政信息网(即省厅内网网站,访问地址:),登录后点击左侧快捷入口的“广东律师管理系统”进入新系统。(具体操作方式详见附件1

(二)暂未连通政法网的单位,请通过政务外网(互联网)访问新系统(访问地址:),互联网访问入口只在过渡期使用,在有关单位迁入政法网后,省厅将关闭互联网访问入口。

(三)系统的登录账号与“政法网的办公共享系统”一致,账号由各单位的办公共享系统管理员管理律管部门及协会工作人员还没有账号或忘记密码的,请与本单位的办公共享系统管理员联系。

三、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申请网上办事的方法

系统投入使用后,律师律师事务所均可在互联网访问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省司法厅窗口(简称“网上办事大厅”,访问地址:)申请办事,跟踪办事进度,查询办事结果。为确保信息安全,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账号均需过实名认证(具体操作方式详见附件2)。

4月3日起,旧系统将关闭申请功能,并提示申请人到网上办事大厅提出申请。各地市司法局尽快将相关情况律师协会及辖区内的律师事务所,组织律师事务所尽快完成实名认证,并明确经实名认证的账号所做的一切操作,本系统都将视为其本人的操作”的工作要求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使用网上办事大厅疑问,可径直咨询律管系统维护人员(电话:020-86350156,QQ:2795242737)。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信息化工作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尽快完善局域网,把政法网延伸到律管部门工作人员的办公电脑;已连通政法网的,要继续做好网络的运维,及时解决网络故障,保障网络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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