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法院
司法警察队伍建设的意见
法发〔2022〕38号
我国人民警察是国家重要的治安行政和刑事司法力量。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以下简称司法警察)是人民警察的警种之一,是国家在人民法院设置的唯一具有武装性质的执法力量。司法警察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审判执行秩序,维护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预防、制止、处置妨害审判执行秩序的行为,保障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安全有序。加强新时代司法警察队伍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做好人民警察工作决策部署和新时代党的建警治警方针的必然要求,是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绝对领导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强和改进司法警察工作,确保法律实施完整准确,推动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具有重大意义。为加强新时代司法警察队伍建设,推进司法警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始终坚持司法警察队伍建设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在司法警察队伍中培育英模精神、工匠精神、职业精神,努力打造具有铁一般的理想信念、铁一般的责任担当、铁一般的过硬本领、铁一般的纪律作风的高素质司法警察铁军。
(二)目标任务。建设制度更健全、管理更科学、执法更规范、训练更专业、纪律更严明、保障更有力的司法警察队伍,始终坚持并健全完善司法警察双重领导、编队管理体制机制。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政治建警方针,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履职能力建设,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司法警察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警,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完善从优待警政策,健全司法警察培养、使用、管理、保障制度体系,做好爱警暖警工作。
二、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三)铸牢忠诚警魂。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坚决听从党中央命令、服从党中央指挥,确保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建立健全经常性思想教育机制,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司法警察誓词等融入经常性思想教育,持续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引导全体司法警察从党史中汲取强大精神力量。
(四)强化党建引领。加强司法警察部门基层党组织建设,符合条件的司法警察部门应当单独成立基层党组织。有效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强化政治引领、思想引导和监督管理,引导全体司法警察切实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积极探索党建工作和司法警察业务工作融合发展的新路径,确保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落实。
(五)健全激励体系。广泛开展司法警察向先进模范学习活动,营造崇尚英模、学习英模、关爱英模的浓厚氛围。加大先进典型选树培育和宣传力度,综合政治素养、执法实绩、业务创新等因素,深度发掘优秀警队和优秀个人。最高人民法院以及各高级、中级人民法院定期组织开展司法警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动形成老典型带动新典型、区域性典型成长为全国典型的良好局面。
(六)注重文化育警。立足司法警察职业特点,以警务需求为导向,有的放矢地开展警营文化建设,进一步凝聚警心、鼓舞士气。在司法警察入警、立功授奖、授予(晋升)警衔、从警特定年限等职业生涯重要节点,举行司法警察荣誉仪式,奏唱司法警察之歌。认真开展“人民警察节”主题活动。积极建立警营文化长廊、荣誉室(墙)、队史陈列室(墙)。加强司法警察宣传阵地建设,形成内部刊物、法院专网、互联网平台相结合的宣传载体。
三、加强履职能力建设
(七)提高规范执法能力。科学确定司法警察工作岗位设置和编制人数,严格落实准入制度,建立完善司法警察招警便捷机制,不断提高警察类专业毕业生比例。深入推进司法警察执法规范化建设,切实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到实处,不断提升司法警察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进一步健全完善执法制度体系,探索建立案件评查机制、合法权益保护机制和依法履职免责制度。深化司法警察执法能力训练,抓住司法警察部门负责人这个“关键少数”,突出政治标准,做到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司法警察的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范化解风险、认识处理问题的能力。依托学科体系和专业教材建设,科学规划各层次学历教育专业设置、课程体系、教材编写、联合培养等问题,突出抓好司法警察依法履职能力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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