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总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工商联,各省属重点国有企业: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加强劳动用工指导服务,全面提升集体协商质效,有效防范化解欠薪风险隐患,持续巩固根治欠薪成果,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工作部署,决定自2023年7月至12月,在全省部署开展劳动用工“查风险 强协商 保支付 促和谐”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决策部署,以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为目标,坚持预防为先,化解为主,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加强劳动关系风险动态监测,集中指导开展集体协商要约,分类推动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及时督促企业妥善化解基层欠薪矛盾隐患,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劳动关系风险的安全底线,确保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二、主要措施
(一)开展风险摸排。7月中旬至8月中旬,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要全面梳理排查欠薪风险隐患。借助劳动关系协调员、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集体协商指导员等各方力量,以欠薪风险为重点,主动上门为企业开展劳动用工法治“体检”服务,了解企业用工、工资发放等情况,对存在的劳动用工法律风险开出“用工处方”,提出改进建议。结合部门间共享的企业缴税、缴费、还贷、物流等数据信息,综合分析研判企业风险等级,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整改事项、整改时限和整改负责人,做到整改一条消除一条。成都大运会期间(7月28日-8月8日),各市(州)、省属重点企业要认真落实劳动关系风险排查日报告制度,及时发现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力争将欠薪等劳动关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开展协商要约。7月下旬至8月中旬,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要积极引导支持企业与工会开展“要约行动”。基层工会要主动开展“要约行动”,上级工会帮助和指导基层工会依法行使要约权。引导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稳定且发展势头良好的企业,重点就职工技能要素参与企业分配、育龄职工弹性工作方式等进行集体协商。指导生产经营困难企业与职工重点协商调整薪酬水平、支付周期,努力稳定工作岗位。对因兼并、解散、破产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等情形的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变更、解除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贯彻落实《四川省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推动地市级及以下层级的行业工会联合会等工会组织与货运、网约车、快递、网约配送等新就业形态行业协会、平台合作用工企业,普遍建立集体协商工作机制,推动实现企业用工更加规范,从业环境更加优化;劳动者诉求表达、利益协调的通道进一步畅通和规范,劳动报酬更趋合理,社保权益得以维护,休息休假得到保障,劳动保护更加充分,专业技能有效提高,职业的自我认同和社会认同持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提升。
(三)开展指导服务。7月下旬至12月中旬,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要加强分类指导,帮助企业用好惠企政策,助力企业恢复元气,支持企业稳岗扩岗促就业。加强与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的联系,以新办企业为重点,通过免费发放用工指南、组织线上讲座等多种方式宣传劳动法律法规政策,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工资支付、民主管理等内部规章制度,引导职工有序参与企业管理,保障劳动者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有效防范因制度不健全导致的劳动报酬争议。对符合法定情形确需裁员的企业,指导其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依法履行程序。对因企业裁员产生的失业人员,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援助、心理指导、技能提升等服务,帮助失业人员尽快再就业。对可能引发大规模裁员、集体停工、集体讨薪等苗头性、倾向性重大风险隐患,要提前介入,主动上门,有效指导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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