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依法审核,决定如下:准予设立福建维森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为个人律师事务所。请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开展业务工作。
福建省司法厅
2023年7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
曾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依法审核,决定如下:准予设立福建维森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为个人律师事务所。请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开展业务工作。
福建省司法厅
202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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