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纠纷专业性强、未知领域多、诱因复杂。
但在湖北省荆州市矛盾调解中心管理办公室主任何祖义看来,医患纠纷最核心的问题有三个,即责任怎么认定、法律如何适用、赔偿资金从哪里来。
2014年,荆州市司法局、市卫健委按照专门办公场所、专职调解队伍、专门保障经费要求,共同主导重建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围绕医患纠纷“核心三难”,发挥人民调解优势,探索医患纠纷化解新路径,构筑矛盾“缓冲区”,架起医患“连心桥”。
前不久,荆州市医调委的“坚持‘垒坝、护坡、疏淤’并举推动医患纠纷防范化解工作法”入选湖北省“枫桥式工作法”。
由湖北省委政法委和省委宣传部联合开展的“荆楚政法基层行”第二期宣传调研活动近日走进荆州市,实地了解该市推动医患纠纷防范化解的具体成效。

图为湖北省荆州市医调委调解员刘顺章(中)正在组织调解一起医疗纠纷。
责任认定靠客观权威
骨折就医,术后反复感染,多次进行清创和手术治疗,前后长达1年。
2022年5月伤口愈合出院后,詹某疑虑重重,觉得“医院应该有错”,要求赔偿损失。
接到詹某的医疗纠纷调解申请后,荆州市医调委调解员刘顺章全面查阅詹某病历档案、多次询问医患双方意见。
“双方争议最大的,就是责任在谁。”刘顺章说。
为解决医患纠纷责任认定难问题,荆州市医调委建立“中立评估”机制,即由院方、患方和医调委分别从医学专家咨询库中选择一名专家组成评估小组,对纠纷责任认定作出专业判断。
在詹某的调解卷宗中,《法治日报》记者看到了一份《医疗专家评议责任认定书》,在“专家对该事件的责任评定意见”栏写有对医院方存在诊疗不当的表述内容,签名处有3个签名。
最终,过错方医院减免了詹某所欠住院治疗费10万余元。
2014年,荆州市医调委重建后组建了由133名副主任级以上医生组成的医学专家咨询库。
“自从有了医调委,再也没有发生过因医疗纠纷影响医院运行秩序的情况。”荆州市中心医院副院长龚道恺说。
据统计,荆州市中心医院每年80%以上的医疗纠纷由市医调委处理,其中90%以上的医患矛盾得到妥善解决。
法律适用讲公平公正
走进荆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办公楼,楼层引导中的“纠纷调解室”格外亮眼。
纠纷调解室内,《湖北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摘录)等法律法规张贴在墙。
“依法解决,是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的治本之策。”荆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谭小平认为。
围绕医疗纠纷调解适用法律问题,荆州市医调委在司法、卫健、保险等部门共同指导和协助下,制定完善了《荆州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操作规程》《接待咨询工作流程》《医疗纠纷调解程序》等制度,健全入院走访排查、医疗纠纷调处、中立评估、医疗责任保险、信息反馈、整改建议、援调对接、经费保障等八项工作机制,实现专家咨询提建议、调解员依法定责任、双方自愿签协议、保险机构履行赔付的闭环管理,有效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
统计显示,2014年9月至2023年10月,荆州市医调委共接待群众来访咨询8681人次,受理案件1334件,调解成功1186件,调解成功率88.9%,涉及理赔金额6077万元,组织专家评审596次,司法确认44件。
《法治日报》记者还发现,荆州市中心医院设有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
“院管委会每个季度会召开一次会议,依据医院《医疗安全管理办法》《医疗安全管理奖惩办法(修订稿)》等,对全院发生的调解成功和司法诉讼完结的医疗纠纷进行责任认定,并报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后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处罚。”荆州市中心医院医务部副主任龚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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