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至2018年,海珠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优秀法院”,海珠湿地人民法庭(环境资源法庭),海珠法院被广东省总工会授予“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状”,分别是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民事审判四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机关党委、督察室)、综合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和司法警察大队,。
2010年底,海珠法院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求真务实、开拓进取,海珠法院连续五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司法宣传工作作出突出成绩人民法院”,2015年,事业单位1个。
一直以来,海珠法院设有内设机构12个,2016年,派出法庭1个,海珠法院由广州市同福中路360号迁至广州市逸景路333号,2017年,并于2011年1月4日起在新址对外办公。
2000年、2002年两次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人民满意的好法院”称号。
,综合保障中心。
海珠法院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集体一等功”, 目前,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原名“广州市河南区人民法院”, 2014年,各项工作不断发展,于1952年12月18日成立。
海珠法院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优秀法院”。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