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您对 “ 厅长信箱 ” 栏目的关注和支持,对有合理诉求的意见和建议,请分别提交, 4. 如果不希望在网上公开信件。
3. 请妥善保管信件查询码和登录密码,可以在 “ 是否公开 ” 选项中选择 “ 不公开 ” ,并在规定时限内在网上向您反馈结果,包括执法机关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已处理或正在处理的事项,您留言前, ,同类问题重复反映将不再受理,如需反映多个问题,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一、受理范围 厅长信箱主要受理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职权范围内的咨询、求助、投诉、意见和建议等非紧急类事项。
二、 不予受理范围 1.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的事项; 2. 不属于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职权范围内的事项; 3. 涉法、涉诉问题,不符合受理范围和要求的信件, 2. 为确保信件办理效率。
不得诽谤、诬告、陷害他人,我们将通过一定的程序转给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不得发表煽动性言论。
欢迎您对自治区交通运输发展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否则将无法查询信件办理情况,不得歪曲和捏造事实, 四、注意事项 1. 如实反映情况, 3. 每封信件中集中反映一个问题,以便对来信事项调查核实,将不单独给予回复, 2. 来信内容要真实、客观、清楚,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 4. 涉及个人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 5. 正在办理中或办理完毕的重复事项; 6. 个人与单位或他人之间的矛盾纠纷事项; 7. 应按正常渠道逐级汇报的事项; 8. 产品推销、社会中介服务需求等市场行为方面的事项; 三、写信要求 1. 请如实填写本人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
6. 本栏目答复是一种指导性意见,不具有法定效力, 5. 由于来信较多,请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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