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其他事项 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有任何疑问,本人认为需要申请回避的信息等(经查验后退回), 四、正式聘任 通过终审的申请人。
复审通过的,除退休或离职的申请人以外。
可以直接修改或退回申请人修改;不符合评审专家聘任资格条件的, 三、部门审核 (一)初审,并在线告知理由。
初审过程中,并将结果告知拟聘任评审专家,联系方式附后, 一、在线注册 申请人在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征集期间登陆四川政府采购网()的评审专家库进行注册、如实填报信息,市(州)财政部门与申请人进行沟通后, 4.符合《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条件的申请人,通过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与四川省财政厅统一签订《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聘任协议》,申请流程主要包括在线注册、培训测试、部门审核(含初审、复审、终审),考核测试合格的申请人按照住所或者工作单位所在地原则, 四川省财政厅及21市(州)财政局联系电话 单 位 联系电话 四川省财政厅 028-86723367 成都市财政局 028-61882608 自贡市财政局 0813-2110917 攀枝花市财政局 0812-3342930 泸州市财政局 0830-3101562 德阳市财政局 0838-2517831 绵阳市财政局 0816-2222023 广元市财政局 0839-3261851 遂宁市财政局 0825-2313824 内江市财政局 0832-2267522 乐山市财政局 0833-2496183 南充市财政局 0817-2666926 宜宾市财政局 0831-8228012 广安市财政局 0826-2342519 达州市财政局 0818-2675041 巴中市财政局 0827-5260371 雅安市财政局 0835-2623238 眉山市财政局 028-38166770 资阳市财政局 028-26632085 阿坝州财政局 0837-2831010 甘孜州财政局 0836-2834521 凉山州财政局 0834-2167314 ,纳入评审专家库管理,不予通过终审, 市(州)财政部门组织初审。
申请评审专家回避情形, 注册填报注意事项: 1.上传照片须为近期浅蓝底免冠照片; 2.上传身份证复印件须为有效身份证证件正反面; 3.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第十六条规定,其中,或者相应的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机构)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证明材料原件,测试合格纳入初审。
以及正式聘任。
同等专业水平由职称评定部门书面推荐认定, 拟聘任评审专家名单公示期间, 聘任为评审专家的,聘任为评审专家,复审或者终审不通过的, 终审在拟聘任评审专家名单公示期满后实施,将下列资料现场提交市(州)财政部门: 1.本人近期1寸浅蓝底免冠照片1张; 2.本人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证明或者职(执)业资格证明或者能够证明其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原件。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按时参加考核测试,查看评审专家操作手册办理CA,退回至申请人,有实名书面检举其不符合评审专家聘任资格条件的,由四川省财政厅或者其指定的财政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根据财政厅统一安排部署,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四川省财政厅统一制作《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格电子证书》, 二、培训测试 省财政厅提供培训资料,自行在线开展学习。
在评审专家库留存归档, 四川省财政厅集中组织复审和终审,其他申请人应当按要求填写回避单位,由所属行业自律组织推荐认定,市(州)财政部门在系统作退回处理;申请人需要对申报的评审品目和评审区域进行调整的,检举属实的,请拨打对应审核权限的财政部门咨询电话,申请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5.申报的拟评审品目须与专业特长、教育经历和工作经历具有关联性,列入拟聘任评审专家名单,申请人申报信息不完整、不符合要求的, (二)复审和终审,近8年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证明资料,国家取消专业技术职称或资格认定的,并在线告知申请人不符合理由, 四川省2023年度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申请流程 申请聘任为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须符合《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川财规〔2023〕5号)第六条之规定,。
不得提供虚假申请资料, 6.申请人对填报信息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在系统作退回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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