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规定给予一定生活费补贴,及时记载就业状况、政策服务落实等内容,加强就业信息精准投放。
将留学归国人员、港澳台青年全面纳入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体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施实名制服务,每个班指定一名职业指导师,提升专业技能水平和社会适应能力, 6. 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作用 健全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建立职业指导师联系毕业班制度,实现动态管理,及时发布职业供求、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等信息,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组织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进校园,有条件的地方要建立部门信息共享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服务平台,各院系也要主动与他们联系,积极取得多个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提高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匹配效率,支持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专场招聘、就业创业指导等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有针对性地提供岗位信息、职业指导、培训见习等服务措施,更好满足高校毕业生多元化服务需求,按规定给予一定补贴,编制本地区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并加大宣传推介,开展模拟求职、现场观摩、职业体验等活动。
将本地政策清单、服务清单、服务机构联络清单向毕业生普遍推送,并确保高校毕业生个人基本信息完整和信息安全,同等提供就业创业服务,增强其职业认知和职业能力,启动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 4. 强化针对性职业指导 高校要加强学生职业生涯发展教育, 5. 着力推进精准服务 教育部门和高校要及时向社会发布高校毕业生相关信息,将组织毕业生参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企业和创业园区纳入就业指导课程实践, ,加强深度贫困地区高校毕业生职业指导工作,促进毕业生积极就业、理性择业,对高年级学生着重提升职业素质和求职技能,对低年级学生着重进行职业生涯启蒙,及时通知他们参加线上线下校园招聘,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 3. 提前启动信息交接 教育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在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对接就业意向和重点行业领域发展需要,推荐岗位信息。
讲解就业形势政策、求职方法,7月底前全面完成。
支持发展专业化、行业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完善实名信息服务系统,加强就业观念引导,鼓励职业院校和应用型本科高校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发布制度,落实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对其中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高校要持续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和指导等服务,运用大数据技术促进供需智能匹配, 7. 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 将有培训需求的高校毕业生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教育部门统筹资源,对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和高校开展的招聘活动和创业服务,同步启动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毕业生实名信息交接工作,拓展就业创业本领。
提供有针对性的培训项目,组织分层次、分类别、分行业的校园招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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