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榕城区榕华街道办事处食堂承包管理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揭阳市榕城区东升街望龙头村北一路B17栋251号(四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JX-202209032
项目名称:揭阳市榕城区榕华街道办事处食堂承包管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3.84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3.84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最高限价 (人民币/元) 服务期 1 揭阳市榕城区榕华街道办事处食堂承包管理项目 年 1 638400.00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 6个月内任意 1 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及现金流量表等复印件)或2020年或2021年经审计财务报告】;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 6个月内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以采购人或磋商小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四)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提供声明函)(五)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09日 至 2022年10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揭阳市榕城区东升街望龙头村北一路B17栋251号(四楼)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揭阳市榕城区东升街望龙头村北一路B17栋251号(四楼)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0月2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揭阳市榕城区东升街望龙头村北一路B17栋251号(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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