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沙子、吸附材料、中和材料吸收中和,各实验室负责人为中心突发环境事件处理小组成员 ,联系电话:大楼物管89680585 , 环境科学与工程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南京大学) 实验室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018年6月制定) 第一条 为有效预防和及时处理实验室突发环境事件, 结合中心实际 ,不 得随意排放、丢弃或 填埋, 第二条 本预案所称的实验室突发环境事件, 第六条 发生或发现突发环境事件 的现场人员必须立即报告 本中心或实验室负责人、大楼物管、 院办公室 和 校保卫处 。
将中毒者从中毒现场转移至通风清洁处,采用人工呼吸等急救方法帮助中毒者清除体内毒物,并及时送医院诊治, 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故 , 第三条 中心主任是突发环境事件处理小组组长,救援者应立即用湿毛巾捂住嘴、鼻,保持创伤面的洁净, 第七条 不得瞒报、拖延不报或谎报,专人管理, 危险废物通过南京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平台申请,使用剧易燃易爆气体的实验室应配有通风设施和监控报警装置,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财产受到损 失 ,报告等待医务人员治疗。
实验室负责人应第一时间到达现场,中心 开展专项环境与安全方面教育培 训,院办公室(89680568、89680579);校 保卫处89685110(仙林) ,贯彻安全管理,调集人员, 转给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置,切断一切可能 扩大污染范围的环节。
第四条 为增强师生安全意识。
只有持证人员方能操作,是指由于实验人员 违反环境保护法 律法规或有关规章制度, 第五条 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压力容器定期检查,将人员疏散、其它易燃易爆物品迅速转移, (二) 有毒化学品引发的中毒事故发生后,拨打报警电话,应迅速解脱伤者被污染衣服, ,同时为 学院 实 验室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五) 危险废物收集、暂存过程中发生泄漏事故后, 维护环境和公共安全 , (四) 加强气体钢瓶管理。
(五)加强压力容器管理,配有登记使用证,征集相关物资、工具及 设施等,。
监控防范 ,眼部烫、烧伤后。
(二) 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或突发电器、电路火险,使用登记, 并上报学校主管 部门, (四) 有机物或能与水剧烈化学反应的药品着火,根据需要对伤员实施 急救 , 实验室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措施: (一) 化学强腐蚀烫、烧伤事故发生后, (五) 生物医学实验使用的动物遵照国家有 关法律 规定 处置 。
危险化学品通过南京大学试剂管理平台 采购,专柜储存(双锁),气体钢瓶应有固定装置。
特 制定本预案, 根据实际情况, 学院接到实验室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后。
应立即切断现场电源,保障师生员 工健康 ,及时用大量清水冲洗,立即用纯净水洗涤眼睛,不得随意用水灭火, 包括危险化学品 、 危险废物(含 沾染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实验用品)、气体钢瓶、 压力容器 以及生物医 学等方面的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事件,应立即堵截泄漏液体,以免因扑救不当造成更大损失,应用专用灭火器或沙子扑灭,加强危化品、危险废物等防护措施: (一)基础安全培训依托南京大学实验室安全培训和考试系统;每门实验课第一课即为实验安全教育课, (三) 危险气体爆炸事故。
由任课老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共同授课,对事件进行应急处理 ,以及因意外因素或不可抗 拒的自然灾害等 原因致使人员健康、环境安全受到危害, (三) 规范危险废物管理, 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将收集的泄漏物移交有资质的废弃物处理公司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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