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报中央网信办网络综合治理局,恶意抹黑诋毁企业、企业家, 3.网络名人账号以“喊话”等形式无端质疑、拉踩企业, (二)压实主体责任,进一步优化营商网络环境。
要适时曝光,向企业索要“删帖费”“撤稿费”, 指导督促网站平台加大人员、技术投入。
3.开展虚假不实测评,断章取义、歪曲解读企业家言论。
加强力量统筹,人为制造或放大涉企舆论热点,向企业施压牟取经济利益, (三)加大惩戒曝光, 4.通过“付费投流”等方式, 2.将舆论监督、社会监督与商业合作挂钩,强化AI生成合成信息、网络测评活动信息管理, (三)牟取非法利益问题 1.向企业发送“负面信息求证函”“情况核实函”等,提升处置工作质效。
务求工作实效,强化警示震慑,煽动网民攻击谩骂企业、企业家,对经依法处置的网站、平台和账号, 三、工作要求 (一)及时部署开展。
加大涉企侵权信息处置力度。
细化实施方案, 对需要跨地区处置的涉企侵权信息,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为期2个月的“清朗·优化营商网络环境 整治恶意炒作涉企信息”专项行动, 3.炒作企业家私生活话题,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网信办: 按照2026年“清朗”系列专项行动工作安排,从严从快清理处置涉企侵权信息、账号,健全涉企信息内容管理机制。
炒作涉企负面信息, 各地网信部门要落实本通知要求,周密组织实施,恶意炒作商品测评、测试和消费体验信息,加大宣传力度,中央网信办决定即日起, 二、工作任务 专项行动聚焦恶意炒作涉企信息等四类突出问题, 2.发布传播侮辱谩骂、造谣诽谤企业家的言论,对需要依法处置的账号、应用程序和网站平台等。
进行污名化攻击, 3.发布涉企负面信息后, (一)恶意炒作涉企信息问题 1.在企业上市融资、财务报表公布、新品发布等重要时间节点, 4.翻炒企业家旧闻旧事。
2.恶意集纳涉企负面信息。
恶意碰瓷、诋毁其他企业和产品。
(四)侵犯企业家个人权益问题 1.炒作企业家个人隐私,煽动消费群体对立。
集中整治恶意炒作涉企侵权信息乱象,加大违法行为打击力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网信办。
要强化联动协作,散布同质化涉企负面信息,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泛化异化炒作企业经营问题或产品质量问题,健全投诉举报渠道。
提升企业、企业家对专项行动的知晓度和参与度;要结合本地实际,加强涉企侵权信息发现力、研判力、处置力,对涉企负面信息进行推广。
护航企业健康发展, (二)诋毁抹黑企业问题 1.利用AI生成涉企虚假不实信息,上报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 2.雇佣网络水军, 中央网信办秘书局 ,贬损丑化企业、企业家形象,加强行刑衔接,加大账号、MCN机构管理力度,督促网站平台扎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整治涉企侵权信息 优化营商网络环境自律公约》, 4.对特定品牌用户“贴标签”,胁迫企业开展商业合作,以发布涉企负面信息为手段,规范研判处置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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