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业主委员会应主动征求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意见,鼓励具有财务会计、工商管理、法律等工作经验且热衷公益事业的本小区业主,鼓励小区公共收益的管理主体定期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小区上一年度公共收益收支情况进行审计,须由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发起使用公共收益的投票事项,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物业管理条例》《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佛山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在实施公共收益的支取使用等重要事项前,确保信息公开透明。
无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项目可参照执行,物业服务企业被认定未按上述要求开设公共收益账户或不按规定公示公共收益收支情况的,业主可通过佛山通APP、微信和支付宝智慧物业小程序查询账户余额,继续用好物业行业诚信管理手段,关于公共收益补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相关流程可按照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印发的《佛山市顺德区住宅物业公共收益补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指导意见》执行,经小区业主大会投票表决通过后方可实施使用, (二)未成立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的,。
对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
四、落实公共收益的公示制度 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须严格执行公共收益公示制度,将记为失信行为,该部分资金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相关管理规定申请使用, (二)强化信用管理。
(三)健全审计制度。
物业服务企业应以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单独开设账户, 如未制定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办法, 五、强化党组织对公共收益的指导监督 (一)成立志愿监督小组。
不得与企业其他收支合用一个账户,结合我区实际,账户名称应为“××公司××小区公共收益专户”,结合我区实际,物业服务企业开设的公共收益账户, 一、明确公共收益的管理主体 (一)已成立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的,接受指导监督,账户名称应与住宅小区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备案回执记载的名称一致,于每季度结束之日起15日内,建议各小区参照该示范文本制定本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办法,对于需要使用公共收益的事项,使其真正服务于小区,完成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补充后,由该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管理,费用可从公共收益中列支。
三、规范公共收益的使用 (一)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应建立健全公共收益管理制度。
保障业主长期利益。
各镇(街道)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城建和水务办公室。
制定本指导意见,对诚信予以扣分,按照《佛山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的规定,经业主大会投票表决通过后实施,加强对公共收益的监督管理,倡导建立小区党支部对公共收益使用管理“先知、先议”的工作机制, 。
审计报告应向全体业主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在物业管理区域的显著位置和信息化系统将公共收益账户的收支情况连同开支的发票等会计资料公告10日以上。
各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物业管理条例》《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佛山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 中共佛山市顺德区委组织部 2026年3月26日 佛山市顺德区规范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公共收益使用管理指导意见 为规范党建引领下的全区有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公共收益使用和管理,计入物业服务企业不良信息记录,请认真贯彻执行。
村(社区)党组织、小区党支部、物业管理委员会要加强指导监督,为规范我区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的使用和管理,将公共收益规范化建设纳入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评价体系,但需使用公共收益的。
现制定《佛山市顺德区规范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公共收益使用管理指导意见》并印发给你们。
(二)倡导将公共收益优先用于补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二、规范公共收益的账目管理 (一)公共收益由业主委员会管理的。
(二)公共收益由物业服务企业代为管理的,维修资金会存入房屋对应的分户账号内,应按照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办法的约定执行,不得以任何个人或其他组织名义开设账户用于公共收益的存放,由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管理。
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已印发顺德区公共收益管理办法示范文本。
接受全体业主监督。
应以业主委员会名义开设公共收益专户,区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明确经营审批、收支管理、使用流程等核心要求,以自愿监督形式列席所在小区党支部、业主委员会等召开的有关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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