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处、各位公司律师:
根据《广州市律师协会会费标准》的有关规定,现就集中缴纳2022年度律师协会会费工作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费年度起止时间
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
二、会费标准
(一)代全国律协、广东省律师协会收取的会费:
1.律师事务所每家2,500元、法律援助处每家600元,公职律师事务所免收会费;
2.律师(含公司律师)每人800元、法律援助处律师每人30元,公职律师免收会费。
(二)广州市律师协会收取的会费:
1.律师事务所每家7,500元,法律援助处、公职律师事务所免收会费;
2.律师(含公司律师)每人1,200元,公职律师、法律援助律师免收会费。
以上第(一)、(二)点的全部会费由广州市律师协会统一收取,后统一代缴全国律协、广东省律师协会收取的部分会费(社会律师事务所10000元/家,法律援助处600元/家。社会律师、公司律师2000元/人,法援律师30元/人)。
律师因申请暂缓考核或不考核,当年度又恢复申请考核的,按照全年标准缴纳当年度会费。
三、集中缴纳程序及方式
(一)请各律师事务所专管员按下列程序办理:
1.登录市律协网站打印一式三份会费缴纳凭证单(附件1);
2.通过“广州律协”企业微信或邮箱(2450581852@qq.com)与市律协会员事务部工作人员核对确认会员名单,再完成转账缴费手续。
3.受疫情影响,倡导经核对无误后,会费材料与律师年度考核年审材料一同邮寄到广州市律协,无需到现场办理。确实需现场报送材料的,采取提前预约方式进行(每天限20个律所)。律师事务所可通过年度考核通知中的二维码报名通道,预约缴纳会费时间。(为保障资金安全,支票不可邮寄)
材料包括:
1.团体及个人会费缴纳凭证加盖执业机构公章一式三份(法律援助处、公司律师参考附件2填写)
2.转账凭证一份(转出及转入账户需清晰,备注XXX所及律师2022年度会费)
3.开具票据的要求一份,包括票据抬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金额、接收电子票据的手机号码等
(二)结算方式
会费统一以支票或转账结算方式缴交,不收取现金,不支持刷卡、微信、支付宝等方式支付。请填好支票收款单位并将填妥的支票交财务(具体要求详见附件4)。
收款单位:广州市律师协会
银行账号:44001863201053002313
开户行: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
请律师事务所财务人员认真核对会费收款账户,请勿将会费款项直接转至省律协账户或者市律协其他账户。
四、集中缴纳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2年4月24日-29日:荔湾区、白云区、海珠区、黄埔区、番禺区、花都区、南沙区、增城区、从化区
2022年5月5日-7日:越秀区
2022年5月9日-13日:天河区;
工作日上午09:30-11:30,下午13:30-16:30。并于2022年6月底前完成集中缴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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